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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通知》

2014-10-15 1231

日前,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通知》,我省正式启动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开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工作。
保障房将分为购置型和租赁型
   何为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由政府和保障对象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其中政府的产权主要由中省市县政府补助资金、土地出让转让优惠和税费减免部分构成,也可以是保障对象购买社会房源时的政府货币补贴部分;个人产权即个人出资部分,以此形成共有产权住房。
    购房人自住时,承担全部住房的维修和物业管理费用。个人产权未达到60%时,保障对象仍需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个人产权超过60%时,政府产权份额对应的住房使用权,则无偿让渡给购房人,不再向购房人收取租金。
    我省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四种类型,分别为经适房、限价房、廉租房和公租房。今后,经适房和限价房将并轨统称购置型保障房,而已经开始并轨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统称为租赁型保障房。
    新立项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统筹建设,并轨管理,统称为购置型保障房。在配售过程中明晰政府与保障对象的产权份额,实行共有产权管理。今年9月之前已分配入住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继续执行原有政策,已经开工尚未配售的,可继续执行原有政策,也可按新规定实行共有产权管理。
享受面积越小政府资助比例越大
   “这项工作就是政府提供基本保障,通过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阳说,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支付能力,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保障性住房。
   “你所享受的保障房面积越小,政府的资助比例越大。”张阳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房源应为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也就是最大可以盖到120平方米左右,一位原本只能享受60平方米左右经适房的保障对象,其有资格购买的房源可能离他工作的地方很远。选择共有产权住房后,他的选择更多,可以就近选择稍大面积的住房,超出60平方米的部分,个人按照核定的商品房价格支付即可。“这样可以解决很多地方存在的个人工作空间和生活空间割裂,进入保障房轮候序列却迟迟等不到房源等问题。”
   张阳还提到,在棚户区改造中,保障对象的安置住房,包括“城中村”改造还建住房,超出原有住房面积部分,也可实行共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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